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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打击高空抛物犯罪,守护“头顶上的安全”专题新闻发布会

发布作者:上海市松江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1-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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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高空抛物行为在生活中屡见不鲜、屡禁不止,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极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9月3日下午,松江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打击高空抛物犯罪,守护‘头顶上的安全’”专题新闻发布会,主要通报我院今年3月以来打击高空抛物罪的工作情况,并就相关案件的统计分析、呈现特点、主要做法进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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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松江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爱民,第一检察部主任牛俊鹏,第一检察部副主任邵长利出席发布会。新民晚报、上海法治报、上海新闻综合频道、上海法治天地频道、松江区融媒体中心等多家媒体应邀参加。

     

    案件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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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会上,杨爱民副检察长介绍了松江检察院高空抛物案件办理情况。

    今年3月以来,区检察院共办理高空抛物案件14件18人,其中审查逮捕案件8件10人,审查起诉案件6件8人,已提起公诉3件3人,33已获法院判决。

    总体上看,高空抛物案件呈现以下特点:

    一、行为人的动机主要是贪图方便发泄个人情绪。

    二、抛物场所主要发生在居民小区,高度集中3楼以上的高层建筑

    三、抛掷物多为生活垃圾或建筑垃圾,高空坠落会加剧物品本身具有的杀伤力

     

    主要做法

    针对高空抛物案件高发的现象及呈现的特点,我院认真履行检察职能,积极向外延伸检察工作,依法打击和预防高空抛物犯罪。

    1.加强沟通研讨促成执法共识。一是在打击犯罪的同时,通过召开专题研讨会等方式,针对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高空、如何认定情节严重等难题,进行深入研究探讨,为实务提供借鉴;二是会同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召开专题会议,对法律适用等问题达成共识,形成合力,确实守护“头顶上的安全”。

    2.通过以案释法开展多样化宣传。我们将继续利用新媒体平台发布典型案例,以通俗易懂的语言释法说理,同时借助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介,对高空抛物进行专题报道,提高公众对高空抛物危害的认识,呼吁广大群众在提高防范意识的同时,抵制高空抛物等不文明行为,实现道德自律和守法自觉。

    3.制发检察建议助推综合治理。通过书面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物业和建筑物管理者定期巡查高层建筑,加大摄像头的安装数量,合理布局摄像头点位,实现对高空抛物行为的全角度、全时态监控。建议加大对居民的安全教育宣传力度,建立群众举报监督机制,通过群众监督提高防控能力。

     

    媒体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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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媒体互动环节,记者们就高空抛物的定罪情形、后果认定等问题进行提问,松江区检察院一一作了解答和回应,并在会后接受了记者进一步采访。

     

    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坚持打击和预防高空抛物犯罪两手抓,积极延伸检察职能,通过深入社区普法、拍摄短视频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呼吁广大群众远离高空抛物行为,努力守护群众“头顶上的安全”,全力保障社会的安宁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