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序推进松江区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健全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根据九部委《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及《上海市松江区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决定公开选任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专业人员报名参加。
一、选任名额
全区拟选任20-30名专业人员,建立名录库。报名采取分专业类型报名的方式,通过相应委办局报名。其中,通过区检察院报名选任3-5名,选任类别主要是高等院校类。
二、选任方式
单位推荐、个人自荐,报名单位初审后报管委会审核决定。
三、选任报名材料
(详见报名申请表)
四、选任时间安排
(一)材料提交时间
2021.10.12-2021.10.26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龙鑫,联系电话:021-37696173,地址:文诚路100号(各单位确定联系人)
附件:松江区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申请表
松江区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申请表
姓 名 | 性 别 | 二寸 照片 | ||||
出生日期 | 民 族 | |||||
籍 贯 | 政治面貌 | |||||
学 历 | 学 位 | |||||
职 称 | 参加工作时间 |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
工作单位 | ||||||
职 务 | ||||||
通讯地址 | ||||||
联系电话 | 邮 编 | |||||
简历 | ||||||
自荐理由 | (注:如具有行业执业证书、相关奖励经历的,应附证明材料)
(签 名) 年 月 日 | |||||
本单位意见 | 【注:应写明是否符合选任条件第一条第(三)、(四)、(六)、(七)项内容】
(盖 章) 年 月 日 | |||||
管委会意见 |
松江区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委会 松江区工商业联合会(代章) 年 月 日 |
1.附: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选任条件及相关要求
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选任条件及相关要求(节选)
第一条【选任条件】 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应当拥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具备履行第三方监督评估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一般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
(二)道德品行良好,具有良好职业操守;
(三)从事本行业工作满三年,具备一定的从业资质或经验;
(四)工作业绩突出,近三年内考核为称职以上;
(五)熟悉企业运行管理或者具备相应专业知识;
(六)近三年内未受过行业自律惩戒;
(七)无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或者开除党籍等情形;
(八)无其他不适宜履职的情形。
第二条【人员权利】 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享有获取相关文件资料、参加有关会议和考察活动、接受业务培训、获得表彰奖励等权利。
第三条【人员义务】 第三方组织及其组成人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客观中立;
(二)不得泄露履职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三)不得利用履职便利,索取、收受贿赂或者非法侵占涉案企业、个人的财物;
(四)不得利用履职便利,干扰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方组织组成人员系律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注册税务师)等中介组织人员的,在履行第三方监督评估职责期间不得违反规定接受可能有利益关系的业务;在履行第三方监督评估职责结束后一年以内,上述人员及其所在中介组织不得接受涉案企业、个人或者其他有利益关系的单位、人员的业务。
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人员,可以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通报所在单位或者所属有关协会商会,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调整出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