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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公开选任听证员公告

发布作者:上海市松江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2-04-26

  • 为深化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察听证工作,切实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落实普法责任,促进矛盾化解,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决定在松江区范围内公开选听证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员职责

    1.被选任的听证员将受邀参加本院组织的检察听证会,对听证案件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发表听证意见

    2.听证员参加听证会应当认真履职,客观、公正、独立发表意见

    3.听证员应当保守听证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者办案秘密等

    二、选任条件

    (一)听证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3.年满23周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原则上为本区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优先入选:

    1.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2.专家咨询委员、律师、人民调解员、公益诉讼志愿者;

    3.具有一定社会工作经验、德高望重的基层群众代表;

    4.法学、医学、经济学、理学、工学、心理学、教育学等领域的专家、学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听证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或被仲裁委员会除名的;

    4.其他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

    三、听证员管理

    1.本院建立听证员库,对听证员实行动态管理。任期内,经听证员本人申请或出现不符合听证员条件、不能履行听证员职责等情形时,本院按规定程序核实出库

    2.本院负责听证员的资格审查、考察、抽选、履职评价反馈等。

    四、任职期限

    听证员的任职期限一般为3年。

    五、履职保障

    本院根据相关规定,为听证员提供必要条件,保障履行听证职责。依据财务管理制度,保障听证员参加听证会的交通费、食宿费等合理费用。

    六、选任程序

    1.发布公告

    松江区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发布选任公告。

    2.接受报名

    本次选任工作采取单位推荐、自愿报名、主动邀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有意报名或者单位推荐的,请于2022年5月5日前填写《松江区人民检察院公开选任听证员推荐表》(附件一)或《松江区人民检察院公开选任听证员自荐表》(附件二),连同报名者身份证及学历证书复印件通过邮件发送邮箱:sjqjcyag@163.com

    3.考察确定。对照选任条件,对组织推荐人选和自荐人员进行审查,确定初步人选,并经组织考察,提出拟选任人选。

    4.社会公示。对拟选任人选,在松江区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5.选任公布。拟任人选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经审查异议不成立的,由本院作出选任决定,颁发证书,通知听证员所在单位、推荐单位或组织,并通过松江区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

    联系人:松江区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王晶

    电话:021—37696166。

     

    2022年4月26

    附件一:
                松江区
    人民检察院公开选任听证员推荐表


    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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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月日

    松江区

    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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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月 日

    备注



    附件二:
                松江区
    人民检察院公开选任听证员自荐表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

    及职务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专业领域或专业资格


    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


    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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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居委会、村委会意见

    (盖章)

    年月日

    松江区

    民检察院

    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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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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