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办理杨伟伟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过程中,合计有人民币5,806元款项追缴到位,经前期审查,无法与本案被害人取得联系。现依照《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的要求予以公告,望相关被骗人员在公告期六个月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办理领取手续,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仍无人认领的,相关款项将依法上缴国库。
认领联系电话:021-37696251
认领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文诚路100号
特此公告。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