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1日傍晚,松江区一男子酒后与其妻因家庭琐事发生口角,在其自建宅基地房内砍破摩托车油箱并点燃,造成大火,致使有近二十人居住的三层房屋及屋内物品烧毁,本人手部烧伤,但幸未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日前,松江区人民检察院对该起案件进行审查办理。
经查,犯罪嫌疑人唐某系被烧房屋的屋主,该房屋内除唐某一家外,还住有7户租客。案发前,唐某因长期待业心情苦闷,又怀疑妻子出轨,经常酗酒。案发当日,他喝了约一斤白酒,后与妻子发生口角,一时激愤,意图纵火烧屋。向屋内租客简单警示后,唐某找到一把柴刀,向停放在屋内的摩托车砍去。砍至摩托车油箱破损漏油后,唐某掏出一次性打火机将其点燃,最终导致整幢楼着火。
据火灾现场勘验取证发现,本次火灾过火面积约150平方米,屋内物品烧毁,屋主及租客财产均有受损,但火情被及时控制,未向周边农民自建房蔓延,也未造成屋内煤气罐爆炸等重大社会安全事件。大火期间,唐某本人意图自杀而出入火场,造成手部烧伤,其他租客经相互警示而及时撤离,未造成人员伤亡。
虽然唐某烧毁的系自家房屋,未造成特别严重的后果,到案后认罪态度良好,但鉴于其经常酗酒,且经家人证实其在酒后有自伤自残行为,松江检察院认为需要对其采取羁押措施,以防止其社会危险性,并于近日,以涉嫌放火罪依法对其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