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拔罐被烫要索赔?结果竟是“苦肉计”!

发布作者:上海市松江检察院 发布时间:2018-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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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烫一两个水泡就能挣几千块钱?抱着“烫一烫,来钱快”的想法,曾某等人前往足浴店碰瓷,却不知,这种行为,已经涉嫌敲诈勒索。近日,松江区检察院依法批捕了曾某等四名以“苦肉计”为代价讹诈足浴店的犯罪嫌疑人。

     

    突发情况,拔罐居然被“烧伤”

    20186413时许,在足浴店消费的两名男子朱某和何某突然呼叫经理,声称刚刚和他们一起做完拔罐项目的朋友杨某因店内技师操作不当,后背被烫伤了。

    该店徐经理见状不敢怠慢,立刻带杨某去附近的医院检查。医生对杨某进行检查后,认为何某的伤势是烧伤。徐经理听后心中产生一丝疑惑,难道伤势是伪造的?但由于初次遇到这种情况,徐经理心中也很紧张,生怕处理不当影响了足浴店声誉,而且拔火罐引起水泡也是有可能的,便没有多想。

    伤口处理后,徐经理带着杨某等人再次回到足浴店。几人一到店,便立刻提出要求足浴店赔偿医疗费、误工费共计8000元,否则就要向工商部门投诉或报警。徐某赶忙通知老板娘,老板娘到场后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由足浴店赔偿何某等人5000元。

    杨某等人拿到5000元赔偿金立刻离开了足浴店,足浴店却笼罩在阴霾之中。当日为杨某拔罐的技师既对自己的技术产生深深的怀疑,又对足浴店产生愧疚之心。徐经理与老板娘也担心这件事会对足浴店的营业造成影响。

    分赃不均,被烫者愤而自首

    几日后,徐经理突然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称自己就是当日被烫伤的杨某,并称当日自己背上的伤是三人经预谋,由朱某用烟头烫伤的,与足浴店无关。杨某还在电话中提醒徐经理以后要提高警惕,不要轻易被骗。

    徐经理挂了电话便立刻报警,同一时间,打电话“爆料”的杨某也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原来,何某和朱某于20186月初听说有人在足浴店拔罐时自行烫伤背部后谎称是足浴店操作不当导致,向足浴店敲诈财物,二人觉得这个方法来钱挺快。但何某和朱某都不愿烫伤自己,于是何某通过微信找到经常为人介绍工作的女子李某,要求李某帮忙找个人充当被烫伤的角色,并承诺事后给李某100元好处费。李某了解何某的想法后立刻想到了因脚受伤无法上班的杨某,便向杨某说明情况,杨某苦于脚受伤没有任何经济来源,想想烫一两个泡就能赚钱,就马上答应了。双方一拍即合,这才有了开始那一幕。

    案发当天,杨某自行来到事先选定的足浴店,并选择了拔罐服务。随后,杨某与朱某和何某两人相约在厕所见面,由两人用烟头烫伤何某的背部,随后进行敲诈。

    但是,杨某背部被烫伤的面积比事先说好的大得多,伤势也远比烫一两个泡要严重,但何某、朱某事后仅分给杨某500元。杨某自己去医院看病就用去医药费300余元。杨某感觉自己“损失惨重”,于是再次联系何某希望多分点钱,没想到杨某的要求被何某无情拒绝。杨某一气之下便向徐经理说出真相,希望何某、朱某能够得到法律的制裁,自己也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经审查,松江检察院依法对何某、朱某、杨某、李某以涉嫌敲诈勒索罪批准逮捕。

     

    检察官说法: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妄图走捷径、赚快钱,往往因小失大,最终付出惨痛的代价。消费者权益意识逐步提高,但商家在遇到消费者投诉、索赔时,也要保持冷静的头脑,辨别真相,避免落入他人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