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的一天,正在送外卖的陈某接到家中妻子的电话,称有警察找上门,让他速速回家。不久,陈某落网。随着陈某的到案,四年前的一起无线网卡盗窃案终于落下帷幕。
与人合伙,三次帮忙销售赃物
“一寸照片大小,上面有英文字母,外表看上去像是一种绿色的芯片”,甚至不认识这些“芯片”是什么的陈某声称自己是在四年前受朋友于某之邀,才在不知赃物来源的情况下三次参与了一起盗窃案的销赃,非法获利13000余元。在逃四年后,他终于在再度返回上海打工时被捕。
据他回忆,当时他的朋友于某拿了一个袋子到住处找他,邀请他“帮着卖点东西”,并获取分成。于是,陈某从小区张贴的“回收电子产品”小广告中随意选择了一个,并以自己的名义与对方取得了联系。双方约定以180元每片的价格进行交易,第一次交易了40余片。第二天,于某又拿来近100片同样的产品委托他出售。过了几天,陈某再度接到于某的电话,要求他至某酒店找韦某等人拿电子产品,此次,他从韦某处拿到了近200片。这些电子产品总计卖得5万余元,陈某按比例与于某、韦某等人分赃。
几天后,于某打电话来告诉陈某,韦某等人出事了。原来,这些帮于、陈两人“一夜暴富”的电子产品其实都是韦某等人从附近的工厂里偷来的。而几位嫌疑人到案后的相关供述也证明了,陈某并非像其所辩称的这样无辜,而是早早参与了这场有预谋的盗窃案。
轻易得手,发动工友多次行窃
为陈某、于某“供货”的韦某是松江区某厂的一位工人,他所在的生产线正负责测试他们所盗窃的“芯片状”电子产品。这种电子产品其实是一种无线网卡,每片价值200元左右。作为发起犯罪行为的核心人物之一,韦某主要负责从生产线上将无线网卡偷出。
2014年7月初,韦某尝试将偷得的无线网卡藏在鞋底带出,由早年认识的工友于某销赃,几次过后,两人确定这种无线网卡确实“销路不错”,便计划将这个“盗窃团伙”做大。通过几次饭局和私下接触,韦某大致确定了厂外的于某、陈某,厂内的李某、石某等人的参与。
韦某盗得产品后,一般将其放在员工休息室较为隐蔽的内务柜里。随后以200元每次的价格,“聘请”了包括石某在内的几位工友帮他一起将这些无线网卡带出厂外,交给于某、陈某销赃。另有厂外的赵某等人听闻这种赚钱的法子,主动加入韦某,提供了盈利更高的销赃渠道,并安排了人从其他公司跳槽至韦某所在的公司参与运货。
据这些工友交代,他们将无线网卡带出厂外的方法各异。
如石某,他准备了四部使用电板的手机,趁中午大家去吃饭休息的时候,他便到休息室内把手机上的电板卸掉,把韦某偷到的无线网卡放在电池处,一般每部手机能装8至9片无线网卡。装好后,他便把这些手机放在自己的内务柜里,另有其他几位不同班次的工友,会在各自下班离厂时将这些手机带出厂外,交给负责销赃的于某或赵某。而李某则会将无线网卡分散藏在烟盒、裤脚里带出厂外。
贪得无厌,成箱偷运终于露馅
每次只能十片十片地运,却要分给这么多人,几人总觉得没赚到什么钱。于是,几人商量,一起“干一票大的”。
2014年7月末的一天深夜,韦某带着三个平时一起负责运货的工友来到了车间厕所,四人一起把韦某事先藏在厕所内的四整箱无线网卡搬了出来,并经由楼梯运至员工休息室内。随后,韦某继续上班,其他三人则打算将其中一箱散装的无线网卡藏在烟盒、鞋底、裤腿、手机里,用平时惯用的方法将无线网卡带出厂。但由于时间太晚,几人被工厂保安拦了下来,只得在宿舍过了一夜,计划第二天一大早再做打算。第二日早上,被喊来帮忙的李某并未看到三箱货物,只带出了200余片散装无线网卡,正是陈某最后一次的销赃货物。
到中午时分,大批量货品的损失就被厂区发现了。相关负责人潘女士通过调查监控和出入门禁记录,发现前一天深夜,有四个可疑人物在楼梯间搬货,而平时工人运货一般都会使用电梯,并且,其中三人在该时段并没有排班,不应该出现在厂内。经由各生产线负责人的辨认,韦某等人很快被警方锁定。虽然几人第一时间便想到了逃离上海躲一躲,但最终都陆续落网。
据审查发现,韦某等五人盗窃既遂的无线网卡共计价值近6万元,未带出厂的无线网卡约1500片共计价值35万余元。而陈某、于某以及后来加入销赃的赵某等人同样系合谋。该犯罪团伙中,除陈某外,其他7位犯罪嫌疑人均已落网。近日,松江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盗窃罪对陈某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