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全没有,报价问百度,售出靠随缘”,这种简单套路竟也哄骗了不少藏友。近日,上海市松江区检察院办理一起因“委托拍卖”而起的合同诈骗案。
一年前,藏友老盛接到一文化传播公司的电话,称能帮其委托拍卖自己收藏的瓷器。经对方数次推销,老盛最终同意将自己的四件藏品委托该公司进行拍卖,在签署了一份为期一年的委托拍卖协议后,老盛向对方支付了4000元押金,对方承诺,若未成功拍卖,一年后将退还押金。而协议到期,老盛再次来到这家公司时,发现此地早已人去楼空。据了解,和老盛一样被骗的还有不少藏友。
2017年初,犯罪嫌疑人黄某和邱某等一众股东合资在上海市松江区租下一办公地点挂牌成立了一家以代人展示艺术品收取服务费用为主营业务的文化传播公司,但并没有赚到钱。期间,黄某萌生了通过接受他人委托拍卖古董、艺术品等赚钱的想法,便联系朋友李某、王某到上海,并以王某为法定代表人注册成立了另一家文化传播公司,由黄某担任总监,其他股东各有分工。看似万事俱备,但东风却永远不会吹进这家公司。没有委托拍卖资质,也没有拍卖渠道,该公司却在不断发展客户,仅自行上网查询对客户的藏品进行估价,以咨询、发邮件等不确定的方式联系出售藏品,并通过签订协议收取押金、拍卖费、鉴定费等费用共计骗取他人钱财2万余元,该公司最终也因经营不善被迫关闭。
审讯中,黄某称自己是听说委托拍卖成功能赚不少钱,便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成立了公司,收取的押金用于公司经营,但后来资不抵债导致公司倒闭。但证据显示,该公司在明知自身无经营委托拍卖和履行合同退还押金能力的情况下,仍不断联系发展客户,非法骗取他人财物,作为公司负责人,黄某应当对诈骗行为负责。目前,上海市松江区检察院已以涉嫌合同诈骗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黄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