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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购实惠二手车竟是卖主租来的?松江一男子错将骗子当恩人

发布作者:上海市松江检察院 发布时间:2019-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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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便宜把车卖给自己、容许自己慢慢付清车款、帮自己处理违章、在自己失业时还给了自己一份工作……将陈晓睿(化名)当做恩人的王康(化名)万万没想到,这个“大恩人”其实是一个骗他钱财、以他的名义挣钱的“大骗子”。

    2018年7月初,在松江某酒店上班的王康想买一辆二手车代步,经同事介绍,他认识了专门做二手车生意的陈晓睿。很快,在陈晓睿提供的两辆备选车辆中,王康选定了自己想购置的车,并谈定以6万元的价格进行交易。王康上网搜索后发现,该品牌的二手车一般要卖7、8万元,确认车子并不是有猫腻的故障车后,王康对这个实惠的价格非常满意。

    第二天,两人相约在松江某银行门口签订转让协议,但陈晓睿称,由于该车还有违章未消,暂时不能过户,因此过户手续要晚些再办,王康对此没有异议。签订协议的当晚,王康就给了沈晓睿24000元现金作为首付。至于剩余的36000元车款,陈晓睿表示王康可以慢慢给。

    随后的日子里,王康陆续用不同方式付了大部分的车款——信用卡刷了6000元,攒够钱后通过微信转账了10000元,收到工资后用支付宝转账了4000元,另外,陈晓睿还手把手教王康如何使用网络贷款APP,并成功以王康的名义借贷了16000元用以支付车款,至此,王康还剩10000元车款未付。

    大半个月后,王康被酒店辞退了,车款还没付清,又突然失去了生活来源,这让王康一时焦头烂额……这时,陈晓睿主动提出,王康可以跟着他做二手车生意。王康很感激这一工作机会,想好好表现一番以报答陈晓睿的“雪中送炭”之恩。可入职后,陈晓睿几乎不让他做什么实际性的工作,只偶尔要求王康开着他购买的那辆二手车载陈晓睿去租车公司,并交代他以自己的名义帮忙签订租车协议。甚至,王康开车时造成的四、五次违章,也是陈晓睿帮他“解决”的。

    在一次租车过程中,陈晓睿暂时走开了。虽然陈晓睿叮嘱王康不要和租车店老板娘闫女士接触太多,但四下无人时,王康还是会和闫女士寒暄几句。当日,两人正说起租车事宜,闫女士无意间对王康说起“你开的这辆车也是陈晓睿在我这里租的。”

    王康很惊讶,心里怀疑自己可能是被骗了,但他并未当场表露,只是在事后向陈晓睿试探求证。而陈晓睿的说辞是,租车店老板娘闫女士是他的老乡,该车正是闫女士委托他代为出售的。目前该车虽然是借来的,但从闫女士处将车收购来后,仍可过户给他,只是因为王康车款未付齐,暂时还未能与闫女士谈收购而已。王康选择了相信这位“恩人”的说辞。

    可随后的日子里,蹊跷之处越来越多。一方面,在王康帮陈晓睿打工的近一个月里,王康从未收到过任何工资或报酬。陈晓睿好几次假意说要将最近成交的车款分红打到王康的账户,并拍摄了ATM转账回单照片发送给王康,但王康的账户其实从未收到过一笔钱款。另一方面,在两人共事的日子里,陈晓睿曾以王康的名义贷款购买手机,贷款数额7000多元,这笔手机钱也一直未还。

    直至2018年8月中旬,终于东窗事发。8月15日,陈晓睿假称车子有多处划痕,要去补漆,将车子从王康处收走。王康随即向闫女士求证,得知是闫女士因租约到期,将车辆收回之故,并且,闫女士告诉王康,陈晓睿并不是自己的老乡,只是通过网络平台找上门来的租客,而她自己也从来没有过卖车的打算。事后,王康多次向陈晓睿讨要已支付的5万元车款和7000余元的贷款,但收效甚微。无奈之下,王康只得选择报警。

    经调查发现,陈晓睿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其对租来的车辆有处分权的事实,向被害人王康骗取了车款,且在王康发现事实真相后并未退还车款。而他用来与王康签订合同的名字“陈晓睿”甚至并非他的本名。

    近日,松江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诈骗罪对陈晓睿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