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松江的袁女士于去年4月将自己的一套房屋整套出租给租客张金亮,张金亮颇为爽快,与她一次性签订了三年的租房合同。本以为是一场和和气气的交易,不料,一次爆水管却让这位租客投机倒把的“二房东”面目暴露无遗,租房合同随即终止。俗话说“买卖不成仁义在”,但这位嚣张的“二房东”却不甘损失掉这每月白赚的房租,屡屡采用恶劣手段骚扰房主与房客。纵然发泄脾气一时爽,但其行为却已涉嫌寻衅滋事罪。
事情败露于签订租房合同的半年后。其实,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张金亮就着手改变房屋结构,将两室一厅的房子改造成三室,并很快将房屋成功出租给了附近一家企业用作员工宿舍,每月赚取1000元的房租差价。至去年11月,楼上住户水管爆裂,该房屋渗水需要修理,袁女士与父亲上门查看,这才发现自家的房子已经大变样了。因此,袁女士与张金亮签订了补充协议,协议写明,原本的住房合同将提前于2019年4月终止,若张金亮在期间拖欠房租,袁女士将去法院上诉。
可是,自2019年2月起,明明预收了该企业一年房租的张金亮却以“没钱”为理由拒绝支付房租,袁女士屡次催讨无果,只得按协议约定,去法院上诉,并于双方合同终止后换了房屋门锁,防止张金亮再度入内。
4月时,张金亮收到法院传票,被告知自己已被起诉,该案将于6月某日开庭。收到法院传票的张金亮开始慌了,原本以为去法院上诉不过是说说而已,岂料自己这回是真的要成为被告席上的“被告”了。面对此种情形,张金亮所采取的措施却不是积极配合,补缴房租,而是使用恶劣手段,实施报复。
据张金亮自己交代,自己的所作所为只是想让袁女士撤诉,二人私下达成和解,可事实是,张金亮多次发短信辱骂袁女士,拍摄袁女士现住地的照片并发送给她,以作威胁,还多次致电,称自己就在楼下,要求袁女士下楼与他见面,让袁女士不堪其扰。
随着开庭之日临近,张金亮愈发焦虑了起来,眼见袁女士对自己的威胁无动于衷,遂又将矛头转向袁女士那套房屋和里面的住客。
5月底的一天,张金亮带着两个帮手,气势汹汹地来到了该房屋,踹门逼迫房客开门,并要求房客在合同终止的情况下,仍将房租付给他。一番大吵大闹后,张金亮将该房屋的水阀电阀关闭,并堂而皇之地在房屋门口贴了写有“明天滚,搬,不搬丢东西”的字条,方才满意离开。
次日,张金亮又带人来到该房屋,仍以踹门方式要求房客开门。房客鉴于昨天的情况,赶紧致电袁女士,并坚持不开门。张金亮面对紧闭的大门有了新的主意,这一次,他不仅关闭了房屋的水阀、电阀,还恶劣地用502胶水将房屋锁芯堵住。了解这一情况后,袁女士立刻上门为房客换了锁芯,并对受惊扰的租客加以安抚。
第三天傍晚,张金亮又来了。他故技重施,熟门熟路地使用502胶水再次将锁芯堵住。发现这一情况后,袁女士又重新换锁,并果断在门口装上了监控摄像头,以防张金亮再度上门使坏。当晚8点左右,张金亮居然又来了,他先到房屋门口查看锁芯情况,发现袁女士已经换过锁芯,就先行离开,预备拿上胶水再度“封门”。可当他9点多再次上门时,却发现屋内有人,大门敞开,无法立刻行动。耐心等待近一小时后,张金亮再度上门,先关闭房屋的水阀电阀,接着预备堵门时却意外发现了墙角的监控设备,于是,当晚10点多,做好准备的他打着一把伞又来到了该房屋外,欲以此遮挡自己的犯罪行为。随后,他用木棍将监控摄像头捅落,并带回自己的住处。
张金亮因租赁纠纷心生不满,自己欠款在先,却在已经收到法院传票的情况下,仍以恶劣手段泄私愤,对房东与住客进行滋扰,其行为性质属于寻衅滋事。而他所拖欠的三个月房租,直至被批准逮捕为止,仍未补缴。6月26日,松江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张金亮批准逮捕。
(文中名字未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