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低价售卖“苹果手机”
“我女儿给我买了一部苹果手机,但是我不会用,放着也是浪费,我想卖掉,你这里收嘛?”2018年3月的一天,两名中老年妇女走进了受害人李女士经营的手机店,其中一名看上去60多岁的老太说道。
“年纪大了,不会用这么高级的手机,就想卖掉,换点钱买其他东西。我看你这是家手机店,就带她来问问你们收不收。”同行的另一名中年妇女附和道,声称手机是全新的,还没有拆封。
“是正品行货,放心吧!人家子女怎么可能送假的给老人!”女子在一边不断帮腔,煽动李女士购入手机。
见她有所犹豫,老太又拿出了发票和未拆封的手机。看到发票比较正规,李女士放下了戒心,并商谈以4800元的价格购入该苹果手机。
为验证手机的真假,李女士特意用数据线将手机连接上电脑,并进入官网查询了该部手机的序列号,结果显示的确属于苹果8Plus未激活状态。随后,李女士便将钱款支付给了老太。
竟是廉价“翻新机”
不久后,李女士的朋友来到其店中购买手机。“我最近刚收了一部全新的苹果手机,你要不要看看?”李女士想到之前从老人那里购入的苹果手机还是全新未使用过的,便询问朋友是否有意愿购买。
看到手机还是崭新的,价格也合适,李女士的朋友便买了下来。可出人意料的是,当朋友想试用拍照功能时,却发现照相功能无法实现。
感到奇怪的李女士马上叫来了丈夫检查手机,两人拆开后才发现,竟然是一部“翻新机”!其壳内的主板是苹果6plus改装而成的。
意识到被骗的李女士这才匆匆报了警。其后,犯罪嫌疑人彭某某、申某某、刘某某等人被民警抓获。
分工作案专盯手机店诈骗
据交代,三人分工合作实施诈骗,由彭某某驾车送申某某、刘某某至目标手机店附近。年龄较大的刘某某假扮不会使用高端苹果手机的老太,向店家售卖翻新机,而申某某则在一旁帮腔。
2018年3月期间,彭某某等人在上海市流窜作案,售卖苹果“翻新机”诈骗多家手机店,共计获利1.5万余元。
日前,金山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诈骗罪对彭某某批准逮捕,申某某、刘某某二人均取保候审。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彭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产,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涉嫌诈骗罪,建议对彭某某批准逮捕。
检察官说法: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彭某某伙同年老妇人,使用翻新手机、伪造的发票,至本市多区手机回收店,谎称子女赠送的高档苹果手机不会使用欲低价出售换钱,诈骗三名被害人钱款共计人民币1.5万余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共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彭某某行为构成诈骗罪。
检察官提醒,现实生活中层出不穷的骗术,让人防不胜防,但不轻信、不贪心,凡事谨慎,便不易上当。而一旦发现被骗,应当第一时间报警,并注意搜集保存相关的证据凭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