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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上门催缴租金,不料自家房子已“被出售”

发布作者:上海市松江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1-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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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客拖欠了半年房租,房东上门催租才发现住户不仅不是之前的房客,还声称房子已被他购买。一头雾水的两人求证后,一场蓄谋已久的骗局慢慢浮上水面……

    2011年,石先生将自己名下一套位于松江的房产全权委托给一房产中介用于出租,20129月,中介公司老板褚某为他找到租客,双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约定租客通过中介公司支付房租。

    2014年8月,石先生已半年没有收到房租,便上门催讨,在用钥匙开门未果后,通过物业联系才发现住户并不是之前的租客,而是一名姓贾的陌生人,甄先生还声称自己早已买下这套房子,而将房子卖给他的正是帮王先生出租房屋的中介褚某。

    石先生与甄先生都拥有房屋销售合同与房屋买卖合同,一时难辨真假的两人到镇政府做了鉴定,结果显示甄先生的合同是伪造的。

    据甄先生回忆,2012年,他到褚某开的中介公司表示想购买房子,褚某便推荐了石先生的房子,并出示了自己与石先生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收据及石先生的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甄先生便相信了房产已被褚某买下,很快签下了购房合同,支付了近30万购房款及3000元中介费。因证件齐全,甄先生并没有觉得这套房子有问题,直至石先生上门,他才惊觉自己被骗。

    警方立案后,褚某一直在外逃窜,导致此案一直无法处理。2017年11月,经法院案前调解,石先生支付给甄先生15万元后,甄先生从房中搬离,石先生在三年后将这套房子另卖他人。

    2021年3月,在外逃离的褚某终于选择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据他供述,当年他与自家亲戚在普陀区做生意亏损了几十万,自己的中介公司又一直没什么生意,因长时间没有收入来源,上门买房的甄先生便成了他眼中待宰的肥羊。

    褚某在一份本准备用作样本的空白房屋销售合同上伪造了石先生的签名、指纹、身份证复印件,营造出自己购买了该套房屋的假象,一面将房子卖给甄先生后,另一面继续支付房租给石先生。

    只是后来因亏损严重,褚某连付给石先生的房租也交不起了,便来到广东隐姓埋名生活多年。直至2021年3月,因家庭原因,褚某终于选择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经审查,褚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近30万财物,数额巨大。20216月,松江区人民检察院以合同诈骗罪对褚某提起公诉。

    检察官在此提醒大家,买卖房屋一定要谨慎,除了关心房屋的价格和地理位置之外,最应该注意的是房屋所有人是否是合同当事人房屋是否存在债务纠纷,有担保、抵押和租赁等情况选好房子一定要签订相应的合同才能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