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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完买方骗公安,一男子谎称名下有公司可转卖诈骗十万

发布作者:上海市松江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1-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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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公司经营情况的变化,越来越多地出现需要收购、合并、转卖公司的情况,买卖公司的市场也随之兴起,但热潮之下还需谨慎,在未形成一套良好的市场运作机制与规范前,还有许多不法分子正打着转卖公司的名义实施诈骗。

    20206月,做公司买卖中介生意的汪先生在QQ群里发布了一则消息,想要帮自己的委托人秦总寻找一家流水比较大的公司,很快,便有一个自称“黄总”的人主动添加了汪先生的微信,并表示自己手头有一家公司符合要求可以出售。

    202010月,双方在“黄总”约定的公司会议室见面,汪先生和自己的委托人到达现场时,前台还问过汪先生是否跟“黄总”预约过,见面时,“黄总”还介绍了公司的两个“合伙人”给让汪先生,并在介绍过后支开了“合伙人”,准备单独与汪先生方洽谈。

    感受完“黄总”的这一套操作后,汪先生觉得对方派头很大,想来出售公司是靠谱的。沟通过程中,“黄总”表示为防止汪先生跳单,他不能透露过多公司细节,汪先生及其委托人对这一说辞也表示理解,双方很快谈妥了公司出售的价格,并约定好汪先生先支付10万定金,在一周内办好公司转让手续后,另行支付剩余钱款。

    本应是一桩合作愉快的好生意,但一周后,“黄总”并没有处理好转让手续,汪先生只好去上次面谈的公司进行催促,但到目的地后,却被该公司员工告知这家公司并不是“黄总”的。

    隐约觉得此事暗藏蹊跷,汪先生要求“黄总”退还10万元,“黄总”承诺20213月前会退款,但到约定时间时,“黄总”又声称自己把这笔钱给了另一家中介机构请对方帮忙寻找可出售的公司,因为该中介不退钱所以自己也无法退款。

    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汪先生确认自己是被骗了,20215月,他选择到派出所报案。20216月,“黄总”被抓获归案。

    到案后,“黄总”供述自己其实姓张,害怕对方有所欺瞒才起了假名,但他对自己的犯罪事实反复辩解,甚至还在被拘留前诱导自己的好友小常欺骗民警。

    被捕前几个小时,张某联系小常,声称自己做生意时遇到点麻烦,需要小常帮个忙。张某表示如果有警察联系小常的话,希望小常能谎称是张某的上家,收了张某从汪先生处收到的10万元,才使张某无法将钱退给客户,并许诺警察就是问问而已,小常这样讲不会有什么影响。

    起初,小常按照张某的说辞作证,但后来,他越想越觉得这种欺骗的行为是不对的,便在作证当晚重新拨通了警察电话,表示自己只是一个装饰公司的设计师,根本不懂公司买卖,不仅没收到过张某的钱,甚至还在等张某归还两万元借款,一切都是张某安排的。

    但“再狡猾的狐狸也逃不过好猎手”,根据聊天记录、录音、证人证言等证据显示,张某并无实际经营公司,他通过好友的关系借了他人公司的会议室与汪先生进行洽谈,并在汪先生方到达前特意叮嘱了前台要询问汪先生是否有预约,以此营造出自己财大气粗、工作专业的假象。收到钱后,张某很快就将这笔钱用于归还个人外债。

    经审核,张某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汪先生10万元,数额巨大。20219月,松江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对张某提起公诉。

    在此,检察官提醒广大商家,公司买卖存在较大风险,如确有需求,最好可以聘请专业律师或通过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交易,签订合同前要确认好对方公司的注册信息、经营状况以及是否仍有财务纠纷,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