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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首付流水必须通过陌生第三人?原是房产中介的一场骗局

发布作者:上海市松江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2-09-09

  •             通过房产中介卖出一套房子,晓玉原本开开心心,没想到到了最后的过户网签环节,却被自己十分信任的中介摆了一道……

    20216月,晓玉找到一家中介公司,希望对方帮忙出售一套拆迁房,一个月后,中介公司的何经理就帮晓玉找好了买家,对方向晓玉支付了定金。但由于这套拆迁房还未满可以过户的期限,双方便约定好买家可以先支付104万,后续尾款在过户时补上。

    202110月下旬,房子可以过户了,买家表示需要办理贷款来支付尾款,而银行放贷需要有网签当天的首付流水,按照合同上的房屋价值,首付款应为59万。但因为实际上买家此前已向晓玉付过款,所以双方约定好办理网签当天,以买家的儿子小涛为中转,晓玉先转59万元给小涛,小涛再将钱转给自己的母亲即拆迁房买家,最后买家再转回给晓玉。这样首付的流水就有了,双方也没有什么损失。

    原本买家与卖家约定好过户当日一起在中介公司办理此事,但当天晓玉刚来到中介公司门口,脚还没踏进去就被何经理“截了胡”,对方说现在为时尚早,想先请晓玉去外面一起坐坐吃个午饭。饭间,何经理表示自己咨询过专门办理贷款的老师,老师说小涛与买家的母子关系会被银行查到,因此通过小涛中转还是会被认为是上下家之间的直接操作,他建议晓玉可以先将钱转给自己,再通过他来进行后续转账。

    因为这套房子一直以来都是何经理忙前忙后经办的,晓玉对他十分信任,便先转给了何经理20万。因网签时间约在下午,何经理便让晓玉到咖啡店等待,他因为还要处理其他事情就先行离去了。

    但约定时间已到,晓玉并没有等来何经理,倒是等来了中介公司的电话,赶到中介公司后,晓玉见到了买家母子,对方表示从未听说过由何经理进行中转的方案,晓玉这才意识到自己是被骗了。

    事发后,何经理曾委托中介公司同事还给晓玉10万元,但此后一直杳无音信。经过几天与中介公司的交涉无果后,晓玉最终选择了报警。

    很快,何经理就被抓获归案,他辩解自己确实找过贷款老师所说的通过亲属之间转账会影响放贷都是真的。但据调查,何经理找人咨询是真,但他转述的咨询结果却与事实完全相反。这名贷款老师表示,通过亲属转账是正常流程,而通过陌生人刷流水反而会影响放贷,因为政策规定购房首付必须是家庭自有资金,中间再经由陌生人转账反而会增加麻烦,毫无必要。至于晓玉转来的10万,也已经被何经理用于了个人还债及日常开销。

    此外,除了晓玉,何经理还以定房转卖赚差价为由,骗取了自己的前同事小朱、小李交予自己的投资款10万余元。

    经审查,何经理身为房产中介,在居间合同履行的过程中,虚构刷首付流水需经陌生第三人的事实,骗得晓玉10万元,构成合同诈骗罪;同时,何经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前同事10万余元,数额巨大,构成诈骗罪。20223月,松江区人民检察院以合同诈骗罪、诈骗罪对何经理提起公诉。

    20227月,松江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何经理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检察官提醒:房产交易不是小事,每一笔转账都应小心谨慎。遇到问题时应查询相应官方网站或咨询专业人士,切勿轻信他人。如遇到违法犯罪行为,应保存好证据并立即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