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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发红包为诱饵拉人进群,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被起诉!

发布作者:上海市松江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2-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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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好友扫码进群就能获得小红包?且慢,这小便宜不能贪,你以为是不费吹灰之力赚点小钱,其实个人信息早已被出卖,并且很有可能陷入网络诈骗当中。近日,松江区人民检察院就办理了这样一起拉人进群从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案件。

    202110月,张某在某招聘网站上看到有人在招客服电话销售,颇有兴趣的他与对方负责人涂先生取得联系,得知具体工作内容就是根据对方提供的电话名单联系客户,每拉一个人进入涂先生指定的股票群就可获得120元。这工作听起来灵活轻松又有利可图,想要更省力的张某决定当起老板,以拉一个人给60元的薪资招了几个业务员负责具体的拉人工作。

    每天,张某会将涂先生提供的电话名单打印出来交给手下的业务员,让他们冒充成证券公司的工作人员,按照名单一个个打电话过去,以进群待满一天就可发放8元左右的小额红包的方式吸引客户进群。当天工作结束后,张某将进群人员的微信号、微信名、手机号聊天页面、朋友圈、微信转帐和支付宝转帐编辑成表格,整理好后发给涂先生,等涂先生筛选反表后进行结帐。

    刚开始的时候,张某租了固定场地,但后来为了规避“风险”,他开始频繁更换办公地点,经常选用酒店开房的方式,可谓“狡兔三窟”。同时,他还会叮嘱客户不要相信群里的东西,并要求对方次日一定要退群,如果客户不退他们会将客户踢出群聊。但这倒并不是出于好心,不过是担心客户受骗后报警找到他们罢了。

    经审查,张某伪装身份诱骗他人进入微信群,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其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202210月,松江区人民检察院已对其提起公诉。

    检察官说法:请大家一定要保护好个人信息,发现有不明身份的人员以发放礼品的方式要求进群或转发朋友圈提高警惕;不要轻易接收、点击不明链接或加入陌生微信群、QQ慎重对待需提供个人信息的事项,务必抵住诱惑,莫贪便宜防止个人信息泄漏而不慎落入电信诈骗、网络赌博陷阱,造成法律纠纷或者经济损失。如发现个人信息泄漏或遭遇违法犯罪行为,一定要及时报警维护个人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