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走进松检 >  新闻发布

松江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反假币专题新闻发布会

发布作者:上海市松江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1-11-23

  • 货币作为商品交换的媒介和经济生活中的重要杠杆,与国计民生息息相关,一旦假币流通,横行于市场,给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带来的严重危害都是不言而喻的,因此刑法对假币类犯罪的打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1122日下午,松江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反假币专题新闻发布会,主要通报2021年办理假币类案件的工作情况,并就案件相关数据、呈现特点、应对措施进行说明。松江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李婷婷、副主任应亦然出席新闻发布会。检察日报、新民晚报、上海法治报、检察风云、文广互动、松江区融媒体中心等多家媒体应邀参加。

    1.jpg 

    案件特点

    发布会上,第三检察部主任李婷婷介绍了松江区检察院假币类案件办理情况。

    2021松江检察院共办理假币类案件822 人,审查,依法批准逮捕20人,分别以出售假币罪、购买假币罪、诈骗罪提起公诉821人,1人做相对不起诉处理,提起公诉案件均已获法院判决。

    总体上看,假币案件呈现以下特点:

    1.案发数量总数有所下降,但个案涉案金额不断增长,犯罪规模愈发庞大。随着我国对假币犯罪打击力度持续加强,假币犯罪数量总体上已经得到一定遏制,但新发案件无论是涉案金额还是犯罪规模往往较大。

    2.假币犯罪的链条化、专业化趋势明显。假币犯罪往往覆盖假币制造、出售、运输、使用等全流程,不法分子精心策划,分工有序,各层犯罪分子各司其职,高层犯罪分子隐蔽性更强。

    3.假币类型不断更新,开始从传统的实体货币转向虚拟货币不法分子炒作虚拟货币、数字货币等新概念,欺骗投资者进行投资,投资者由于辨别能力低、追随投资热潮而陷入犯罪陷阱。

     

    应对措施

    针对假币类案件的特点,检察官在此提示广大群众:

    1、勿存侥幸心理

    如果收到假币,千万不要继续私自持有、使用,应当及时上缴中国人民银行、公安机关或办理相关业务的金融机构,如果抱着侥幸心理而持有或使用,一旦数额达到标准,同样构成犯罪。

    2. 增强防范意识

    增强防范假币意识,提高辨识假币能力。通过“听、摸、看、测”等方式对假币进行辨别,拒绝接受假币,避免财产损失,当个人无法准确辨别时,及时向有关机关寻求帮助。

    3. 警惕新型犯罪

    虚拟货币不是真正的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不少更是涉及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活动,大家应远离虚拟货币投资活动,广大群众要准确评估自己的风险承担能力,面对市场上各色投资项目,要擦亮双眼。

     

    典型案例

    第三检察部副主任应亦然、检察官助理赵前程分别介绍了两起典型案例,阐释了传统假币和新型虚拟币不同的犯罪手法和相关罪名,表明了司法机关严厉打击假币犯罪的决心。

     

    媒体互动

    在媒体互动环节,媒体记者就假币案件的犯罪类型、犯罪手段、群众可采取的防范措施等进行了深度提问,尤其关注其中的新型虚拟币案件,松江区检察院一一作出解答和回应,并在会后接受了记者的进一步采访。

     

    DSC_8473.jpg


    今后,检察机关不仅将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让相关犯罪无处遁形,还将通过深入社区普法、拍摄短视频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将“反假币”进行到底,牢牢守护老百姓“钱袋子里的安全”,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安宁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