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紧围绕“科创、人文、生态”的现代化新松江建设大局,对标市检察院“创一流业务、建一流队伍”的要求,面对检察职能调整的新情况,以开展大调研为抓手,深化检察综合配套改革,强化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聚焦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着力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
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1900人;提起公诉1976件2657人。
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和危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批准逮捕故意杀人、强奸、寻衅滋事等犯罪嫌疑人263人。
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盗抢骗”专项打击行动,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批准逮捕“两抢一盗”、诈骗犯罪嫌疑人839人。
高度重视影响民生民利保障案件的办理。
加大对“黄、赌、毒”等损害社会道德风尚犯罪的打击力度,批准逮捕组织卖淫、协助组织卖淫、开设赌场、贩卖毒品等犯罪嫌疑人332人。
认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认真办理市委政法委督办、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首例“10·10”涉黑专案,对闫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提起公诉,对其余13名犯罪嫌疑人以各自所涉罪名追究刑事责任。
强化特殊群体司法保护
对12名犯罪情节较轻的未成年人相对不起诉,在检察环节对16名未成年人的轻罪记录予以封存,对6名沪籍涉罪未成年人尝试开展精准化帮教。探索建立“一站式”取证、法律援助帮教机制,加强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司法保护。积极开展“法律进学校”工作,对8070名学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依法从严办理欺老虐老骗老案件,提起公诉17人。
保护妇女、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向15名案件被害人发放救助金14万元。
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134名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犯罪嫌疑人不批准逮捕,对73名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犯罪嫌疑人作不起诉决定,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抗,缓和社会矛盾。
落实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处罚制度,共办理认罪认罚案件936件。
认真推进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落实检察长接访制度和首办责任制,妥善处置群众来访934批1250人次。
聚焦落实区委战略部署,着力强化司法服务保障
细化服务保障大局举措
认真开展大调研活动,查找检察工作在服务保障大局方面存在的短板,发现问题意见17个,已解决问题10个。
围绕服务G60科创走廊建设,在充分调研了解科创企业需求后,制定《关于聚焦服务G60科创走廊建设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找准服务保障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
院领导带队赴优秀民营企业,走访全国人大代表,学习优秀企业精神,增强服务保障意识。
对标服务保障“进博会”工作要求,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实现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维护竞争有序市场环境
依法批准逮捕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合同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嫌疑人178人。
坚持平等保护原则,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违法犯罪、企业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的界限,准确把握罪与非罪的界限。
加大对破坏创新、创业和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的打击力度,将20名涉嫌假冒注册商标、侵犯著作权、非法经营的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办理的卿某侵犯著作权案被评为全国打击侵权盗版十大案件。
提供优质检察法律服务
启用新成立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一站式”检察服务。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结合司法办案,为企业经营者普及税务、商业秘密保护等方面的法律知识36人次,增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积极帮助企业堵漏建制,针对执法中发现的企业风险漏洞,及时向企业发出检察建议并督促落实。
注重在社会综合治理中发挥检察作用。
聚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着力加大法律监督力度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
监督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1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13件。
对27名不构成犯罪和416名证据不足的犯罪嫌疑人不批准逮捕,
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追捕和追诉到案分别为83人、21人。
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中违反诉讼程序以及执法不规范等情况,提出纠正意见80件。
积极履行刑事审判监督职能,对1953件公诉案件出席法庭支持公诉,阐明公诉意见,并对法庭审理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
正副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常态化,其中检察长列席2次3件,就所讨论案件依法发表检察意见,共同维护司法公平公正。
对认为法院裁判有错误的案件,依法提出抗诉3件,法院审理后改判3件。
加强刑事执行监督
加强对区看守所监管活动的检察,为在押人员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813人次,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依法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119人,有关办案部门采纳并变更为取保候审117人。
对17名重大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开展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确保证据合法性。
开展对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检察,通过监督交付执行等方式清理纠正7人。
开展财产刑执行检察,加强与区法院的协作,督促17名罪犯共缴纳罚金15.1万元。
监督社区矫正执行活动1210人次,确保矫正措施落到实处。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
受理审查不服法院民事、行政诉讼和民事执行等申请监督案件23件。
向区法院制发审判违法监督检察建议3件、执行监督检察建议5件、再审检察建议1件,区法院对其中1件正在审查、其余8件均回函采纳。
加强对民间借贷、分家析产等易发虚假诉讼领域的监督。
认真做好不支持监督案件的释法说理和息诉工作,维护司法权威和社会和谐。
大力推进检察公益诉讼
以区人大常委会召开“公益诉讼工作推进会”为动力,与区环保局、市场监管局、国资委、规土局和民政局等重点领域单位就建立公益诉讼线索信息双向移送及办案协作机制达成共识并集中签约。
成立全市唯一一家“公益诉讼举报中心”,引导鼓励社会公众依法举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已接到举报16起。
立案审查公益诉讼案件10件,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6件,行政机关已回函采纳5件、对另1件正在审查,强化了对行政机关的监督。
聚焦完善检察工作机制,着力深化综合配套改革
深化检察官办案责任制
坚持“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刑事检察部门检察官独立作出处理决定的案件占85.6%。
以案件评查为抓手加强对办案质效的管理,开展随机评查757件、重点评查54件、专项评查82件,案件评查率达22.8%。
入额领导干部办案常态化,正副检察长除依职权审核、审批各类案件1037件外,还带头办大案、办难案,独立办案数量达到上级要求。
稳妥有序推进内设机构改革
原16个部门精简为6个业务部门和4个行政部门。
结合工作特色,设置未成年人、职务犯罪、公益诉讼等5个专业化检察官办案组,强化检察官主体地位,提升专业化办案水平。
合理安排办案力量,建立双向选择机制,最大限度实现个人意愿与组织选配相结合。
推进落实捕诉一体办案新模式
改变原同一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由两个办案部门、两个检察官办理为由一个部门、一名检察官全程办理。
成立4个提前介入工作组,按照案件类型与辖区划片对口联系,扩大引导侦查覆盖面,共提前介入案件57件,从源头上夯实案件基础。
高度关注捕后诉前引导侦查取证工作,提出捕后继续侦查意见352件,督促公安机关及时全面收集、固定证据。
完善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细化案件讨论范围及流程,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149次,讨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322件,为承办检察官正确办案提供参考意见。
建立职务犯罪办案衔接机制
与区监察委员会、区法院就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监察委员会向检察机关移送案件、法庭审理等具体办案环节建立了具体规范,完善了相互配合、相互制约、衔接顺畅的工作机制。受理区监察委员会移送案件7件7人,其中留置案件2件2人。
聚焦打造过硬检察队伍,着力加强能力作风建设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
完善检委会集体学习实施细则。
提升检校合作效能,与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签约《检校合作协议》。
加强检察官业务研修工作。
广泛开展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
以陈旭、叶青案件为镜鉴,深化“从严治检、从严治长”专题教育活动。
推进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四责协同”机制。
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聚焦依法公正行使职权,着力强化接受监督意识
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
坚持向人大报告工作并认真落实人大决议。
派员列席人大代表分组讨论会,认真听取代表们的意见建议。
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出席重要会议、视察特色工作、观摩司法活动等48人次。
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聘请新一届13名廉政监督员和16名人民参评员,形成广泛的社会监督网,对党风廉政建设和执法办案活动进行全覆盖监督。
举办市检察院打造的“庭审直击”网络直播第一期活动。
加大案件信息公开力度,公开案件法律文书2132份,举行公开听证11件,发布重大案件信息45次。
加大检察工作宣传力度,在市级以上报刊、网络上发表宣传稿件459篇,策划拍摄法制新闻及电视专题片24部。
2019年工作打算
2019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修改后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刑事诉讼法,在不断创新探索中提升能力水平,在服务发展大局中更好保驾护航,切实将“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落到实处,推动松江检察工作新发展。
第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
第二,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第三,全面加强法律监督工作。
第四,持续抓好检察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