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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松江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作者:上海市松江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1-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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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我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科创、人文、生态”的现代化新松江建设大局,持续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取得新进展和新成效。

    聚焦中心大局,持续提升服务保障能级

    主动服务疫情防控大局。

    严惩妨害疫情防控各类犯罪,共批准逮捕涉疫刑事犯罪1435人、起诉1016人。办理的谢某哄抬口罩价格案系疫情期间本市首例因哄抬物价构成非法经营罪的案件,入选最高检、公安部依法严惩防疫期间哄抬物价犯罪典型案例。

    全力服务复工复产,主动走访区工商联,就加强疫情期间企业法律服务召开联席会议,编发《疫情期间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政策综录》。

    坚决服从党委政府安排部署,配合协助做好区域疫情防控工作,累计参与机场、道口、村居等一线防控志愿服务520余人次。

    打好扫黑除恶收官之战。

    研究制定我院《开展“六清行动”工作方案》,确保“六清”目标顺利实现。

    持续推进案件优质办理,对涉黑涉恶犯罪提起公诉525人。

    依法精准“打财断血”,对已经进入执行阶段的涉黑涉恶案件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核查案件733人,监督执行到位116万余元。

    注重综合治理,结合在办案件制发检察建议5份,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的滋生蔓延。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主动融入区委战略布局,将“服务保障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建设”作为“一院一品”项目和院重点工作内容,贯穿于检察工作各个环节

    严惩各类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依法对46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积极服务“六稳”“六保”,重点聚焦平等保护民营经济,深入开展涉非公经济立案监督专项活动;就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经营性外出审批工作制发检察建议。

    回应企业法律服务需求,制发完善管理机制类检察建议13件,联合长三角G60科创走廊联席会议办公室共同打造“空中讲堂”,累计3.4万人次观看检察官线上直播授课。

    防范化解重大经济风险。

    加大对涉众型金融犯罪的惩治力度,批准逮捕非法集资、组织领导传销等犯罪案件2142人。

    落实反洗钱国家战略,加大对洗钱犯罪的打击力度,针对上游犯罪做好深挖延伸工作,为金融安全保驾护航。

    加强金融领域新业态、新问题研究,依法办理了李某等34利用虚拟货币期货平台实施诈骗案

    注重案件依法办理与化解风险、追赃挽损、维护稳定相结合,坚决防范经济风险向政治安全领域延伸

    协力营造廉洁政务环境。

    完善与区监察委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工作衔接机制,对区监察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提起公诉1010人。

    积极延伸检察职能,先后应邀至本区多家单位,就常见的职务犯罪类型进行以案释法并提出防范建议。

     

    践行司法为民,扎实办好检察民生实事

    全力推进平安松江建设

    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989人、提起公诉2459人,同比分别下降3.7%13.4%

    厉打击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暴力犯罪批准逮捕故意杀人、强奸、寻衅滋事等犯罪嫌疑人325人,对一起29年前杀害5人重伤1人的故意杀人案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对一起23年前杀人分尸的故意杀人案犯罪嫌疑人报请最高检核准追诉。

    严厉打击多发性侵财犯罪,批准逮捕抢劫、抢夺、盗窃、诈骗等犯罪嫌疑人699人。

    严厉打击危害医疗卫生秩序和人民群众就医安全的犯罪,对本市首例因从事非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涉嫌犯罪的肖某某非法行医案提起公诉。

    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行动,就跨省制售假冒白酒案件向市酒业协会、餐饮烹饪行业协会制发检察建议,就辖区内猪肉食品安全与公安机关、农委等单位开展联合专项整治。

    深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30人、提起公诉32人。

    完善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未成年人“一站式”取证场所使用。

    积极探索未成年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针对本区部分商户违规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等情况,向相关主管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并与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整治。

    与浙江省平湖市检察院、庆元县检察院会签合作协议,探索建立长三角地区基层检察院未检一体化异地协作机制。

    深化“法治进校园”工作,共开展法治教育9次,受众5300余人,我院作为“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表现突出单位受到最高检通报表扬。

    优化司法便民利民措施。

    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所有信访件全部做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

    规范接待群众来访,加强释法说理,妥善处理来访213495人。

    围绕服务国家扶贫攻坚战略,强化主动救助意识,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727人,发放救助金27.55万元。

    深入推进“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提供律师阅卷、信息查询等“一站式”服务,共制作电子卷宗8034册、接待律师阅卷841次。

     

    深耕主责主业,维护执法司法公平正义

    做优刑事检察。

    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逮捕全面审查工作的实施办法》,强化引导侦查取证,有效提升办案质效,全面优化“案-件比”

    坚持客观公正立场,对161名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犯罪嫌疑人追捕和追诉到位。

    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2263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86.6%

    加强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案1315人、监督撤案8595人。

    加强刑事审判监督,依法提出抗诉或提请上级院抗诉4件。

    依法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173人。

    依法开展刑事执行监督,向有关单位制发书面纠正意见61份。

    做强民事检察。

    受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49件。

    持续开展虚假诉讼监督活动,就5份涉及虚假诉讼的生效民事判决向区法院制发再审检察建议,均获回函采纳。

    加强民事执行监督,共制发检察建议11件,支持法院共同破解“执行难”。

    积极开展案件听证审查,就5件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进行公开听证。

    落实市检察院、区委政法委关于立案登记制改革“回头看”专项工作要求,对区法院2018年以来的500余件相关案件开展专项评查。

    做实行政检察。

    受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66件。

    对行政非诉执行案件进行专项评查,向法院、行政机关共制发检察建议13件,对6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组织公开听证。     

    深入开展“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与区司法局会签合作意见,参与化解7件行政争议案件。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

    排摸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00余条,立案60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19件,推动诉前磋商35件。

    主动服务疫情防控,围绕防护物资管理使用、公共卫生安全等群众关注重点开展线索排摸。

    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女性就业权利保护、电动车充电安全管理等领域专项行动。

    与华东政法大学联合主办“探索单用途预付卡消费领域检察公益诉讼”研讨会。

    邀请区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公益诉讼宣传教育展示基地,配合区政协完成“协同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相关调研课题。

     

    狠抓自身建设,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政治建检。

    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建立和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学习制度,扎实推进“四史”学习教育,党组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12次,各支部举办各类学习教育活动110余次。

    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引导全院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创建以“红色检行者”为核心,“检的N次方”“云间‘察’话”等子项目为支撑的党建品牌体系,举办青年干警抗疫座谈会和援鄂医疗队事迹访谈会。

    坚持业务强检。

    对标全市先进检察院工作要求,制定落实我院《关于上海检察机关业务竞赛参赛选手培训方案》。

    深入推进以赛代训,选拔干警参与本区政法系统“独角兽”杯辩论赛,与崇明区院联合举办模拟法庭论辩赛,促进业务能力提升

    与区法院开展全市检法系统首次互派青年干部交流活动,推动检法两院更高水平良性互动

    加强针对性带教指导新老干警一对一签订带教责任书,推动形成青年干警递进培养、择优选配、梯次成长的工作格局。

    坚持从严治检。

    制定落实《深化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建设的实施细则》,层层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廉政纪律承诺书,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有效形成党风廉政建设齐抓共管的局面。

    扎实开展警示教育、廉政讲评等活动,教育引导全院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开展重点案件及案管通报、问题线索处置和办理工作、着装规范等检务督察活动6次,公开通报情况,促进整改落实。

    常态化开展“三个规定”和《实施办法》填报工作,做到应填尽填,坚决杜绝违反检察办案纪律现象。

    强化监督制约,不断加强改进检察工作

    优化司法办案内部监督。

    突出程序性问题监管,对1247件在办案件进行流程监控,制发流程监控通知书8份,召开讲评会6次。

    强化实体性问题监管,对952件已办案件开展质量评查,评查出27件优质案件和8件瑕疵案件。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

    4月份、10月份,两次向区人大领导汇报加检察工作情况,听取指导意见。

    9月份,向区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专题汇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情况,并根据审议意见加强和改进相关工作。

    “两会”期间派员列席代表分组讨论会,认真听取代表们的意见建议,并结合区人大常委会反馈意见,专题研究落实措施。    

    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出席重要会议、视察检察工作、参与司法活动等38人次。

    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制定实施《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实施细则》,邀请人民监督员、廉政监督员、人民参评员参与案件公开审查、检察建议公开宣告、听庭评议等活动184人次。

    举办护航民营企业检察开放日等主题开放活动5次,积极听取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意见建议。

    持续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公开案件信息3556件,公开案件法律文书1912件。

    加大检察新闻宣传工作力度,在市级以上报刊、网络上发表宣传稿件849篇,策划拍摄法制新闻及电视专题片41

     

    2021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五届区委十次全会部署要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十四五”时期“科创、人文、生态”现代化新松江建设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第一,以更高的站位服务保障松江高质量发展。

    第二,以更实的举措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第三,以更大的力度提升法律监督工作质效。

    第四,以更严的标准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